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职场快讯 > 职讯 >

2023年下半年四川广安市华蓥市教体系统引进紧缺专业高层次人才教师公告(10人)

来源:今日招聘 | 发布时间:2024-01-13 09:42:27 |  访问:784

根据华蓥市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决定面向全国引进一批教育方面的急需紧缺专业高层次人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和范围

1.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已在华蓥市辖区内工作的除外)、非在职人员。必须在资格审查结束前取得并提供职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明材料。

2.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原件办理聘用手续。

二、引进职位及要求

本次共引进教育方面急需紧缺专业高层次人才10名,其中,华蓥中学5名、华蓥职校5名。具体要求详见《华蓥市2023年下半年教体系统引进急需紧缺专业高层次人才职位表》(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二)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且本科阶段须同时具有学历证和学位证。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符合引才条件的可以报考。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须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同等学历学位。

(三)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即1992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即1987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五)符合有关回避规定。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检监察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六)符合职位确定的具体条件。报考者毕业证所注专业应与引才单位所要求的专业一致。

(七)符合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引进方式

采取双向选择、直接考核方式。

六、引进程序

(一)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方式。

1.现场报名。2023年11月7日9:00—11:00:西南大学招生就业处招聘大厅展位;2023年11月8日9:00—11:00:西华师大华凤校区朝阳楼;2023年11月9日9:00—11:00:四川师范大学狮子山校区学生活动中心三楼。报名者选择一个与自己条件相符的职位,如实填写《华蓥市2023年下半年教体系统引进急需紧缺专业高层次人才报名表》,报名时提交《华蓥市2023年下半年教体系统引进急需紧缺专业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纸质和电子文档,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学位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1寸免冠近照2张,应届毕业生若暂时无法提供学位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须提交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证明、专业证明和本人书写的承诺书(承诺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具有公务员、事业单位编制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身份的还须提供相应身份证明和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材料。报名表可在华蓥市委组织部“华蓥党建”网站(http://www.hydj.gov.cn)下载。

2.网上报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2日18:00。报名者选择一个与自己条件相符的职位,如实填写《华蓥市2023年下半年教体系统引进急需紧缺专业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1寸免冠近照的电子照片粘贴在表上),将报名表的电子文档(文件命名为:报考单位+姓名)发送至邮箱:1377256205@qq.com。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报名截止后,华蓥市教育和体育局会同华蓥市委组织部(华蓥市委人才办)、华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报名资料进行资格条件初审,对初审合格者及时电话通知面试相关事宜,对初审不合格者不再专门通知。

2.资格复审。网上报名的初审合格者须在面试前一天到华蓥市教育和体育局参加资格复审,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1寸免冠近照2张。应届毕业生若暂时无法提供学位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须提交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证明、专业证明和本人书写的承诺书(承诺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具有公务员、事业单位编制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身份的还须提供相应身份证明和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材料。

考生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隐瞒实情,或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并将情况通报考生原单位或就读学校,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三)面试。现场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面试时间初步定于2023年11月,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以华蓥市教育和体育局电话通知或“华蓥党建”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

(四)人选确定。面试小组根据面试情况并结合职位要求提出初步人选。如某一职位在面试中没有合适人选的,该职位暂不引进。

(五)体检考察。组织拟进入体检环节人员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凡未按时参加体检的缺席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不再补检。因自动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根据面试情况择优等额递补一次,如无符合条件的递补对象,取消或缩减招引名额。

(六)政审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原则上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程序。因自动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根据面试情况择优等额递补一次,如无符合条件的递补对象,取消或缩减招引名额。

(七)公示。政审考察合格者,由华蓥市委组织部(华蓥市委人才办)在“华蓥党建”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拟引进人选,报华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公示期间及公示后,因报考者自动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职位缺额,不再递补。

(八)办理引进手续。拟引进人选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招聘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手续。引进人才签订聘用协议后,主动向用人单位申请辞聘的,须按引进协议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报考者填写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相关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任何环节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随时取消聘用资格,纳入报考黑名单,并追究相应责任。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接受华蓥市纪委监委机关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华蓥市纪委监委机关0826—4821542。

八、政策待遇

(一)引进人才全部占用华蓥市中小学(含职校)事业单位编制。

(二)引进人才在华蓥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实行半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规定享受相关政策待遇,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对引进人才给予一定的安家和住房补助,标准为: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为每人10万元,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为每人5万元。补助分5年发放,每年发放总额的20%。

对符合条件申请入住人才公寓的高层次人才,按照《华蓥市人才公寓管理办法(试行)》(华财国资〔2019〕146号)规定,纳入人才公寓保障范围。

(四)对引进人才发放岗位激励金,标准为: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为每人4万元,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为每人2.5万元。补助分5年发放,每年发放总额的20%,具体按照《华蓥市高层次人才专项考核办法(试行)》(华委办发〔2018〕63号)实行。

(五)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享受同等政策待遇。

(六)对引进的人才,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按政策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

九、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26—8394206(华蓥市教育和体育局)、0826—4691185华蓥市委组织部(华蓥市委人才办)。

此公告未尽事宜由华蓥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如有其他变动,请以华蓥市教育和体育局电话通知或“华蓥党建”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

附件:

附件1:华蓥市2023年下半年教体系统引进急需紧缺专业高层次人才职位表.docx

附件2:华蓥市2023年下半年教体系统引进急需.docx

中共华蓥市委组织部 华蓥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11月1日

提醒:点这里加小编微信(领取免费资料、获取最新资讯、解决考教师一切疑问!)

推荐:更多2023年下半年四川广安市华蓥市教体系统引进紧缺专业高层次人才教师公告(10人) 请关注 今日招聘官方微信公众号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 责任编辑:今日招聘 】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今日招聘"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今日招聘网,转载请必须注明今日招聘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求职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

未经招聘网同意,不得转载本网站之所有招工招聘信息及作品 | 招聘网版权所有 2007-2018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2895号

网站经营许可证:浙B2-20080178-14 公司招聘招人好网站,就在招聘网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备案号:浙B2-20080178-14